close
被害人有兩種,一種是尚未投資塔位或生前契約,一種是已投資者,話術大同小異,都是虛構有某潛在、急迫的買家,攻其所無,然後得款後緊急退散。
對於尚未投資的人,「張先生,有客戶要買塔位, 你現在買了,可以馬上出售獲利。」。對於已經投資者,「林小姐,你只有3個塔位,但客戶希望搭配生前契約,願意出價100萬,所以必須再買生前契約,一個8萬。」,等被害人買了3個生前契約後,被告說:「對方說我們太慢,所以不買了,人已經出殯了。」、「詹先生,你生前契約裡面的琉璃罐,客人不喜歡,想要冰晶白玉的,1個6萬2」,結果一次買了3個,花了18萬6,「不好意思,客人資金被抽走了,沒錢可以買。」。
類似的案例不勝枚舉,利用短期可獲暴利之人性,有時業務真會先給客戶糖吃,冒名買下其先期投資,再規劃釣大魚,受騙金額數十萬到數百萬都有,而從業人員的在職天數短也是特色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